笔趣阁
会员书架
首页 > 玄幻魔法 > 轮回天河 > 第六十二章 魂族

第六十二章 魂族(1/ 2)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火星的天地之力也是极其稀薄,周哲不知道这些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并没有感觉到太空城那样的魂力波动,难道是修士?

因为急于赶往灵隐星,周哲没有仔细翻阅关于太阳系修士方面的资料。

圣魂急速飞下漆黑的通道,底部突然明亮起来。

一个透明光罩将山体底部同外面隔开,里面的天地之力极其浓郁,青翠的草地上生长着不少大树。

很多人在大树间飞来飞去,全都是灵体,正在同青草和大树交换能量。

这些灵体无论男女,个个俊美的几近妖异。

青翠的长发飘逸,幻化的青翠长衫长裙映衬的身材更是健美的仿佛雕琢。

“问问他们暗魂星隐匿在何处?天魂圣祖在哪?”

圣魂忽然给周哲传来一道意念,极其冰冷威严。

“啊!?”周哲被吓一跳,顿时惊呼一声,而圣魂也显露出来。

“什么人?”一个年长的灵体立刻盯着圣魂大喝一声。

随即所有灵体都冲过来,把圣魂团团围住。

“小闲在哪?”周哲扫一眼一百多灵体,沉声喝问道。

既然这些人是魂族,那就先问问小闲的下落,再帮圣魂问天魂圣祖的事。

“什么小闲,你们是什么人,竟敢擅闯我魂族领地?!”

年长的灵体应该是这里的头领,见圣魂内只有两人,底气十足的再次喝问。

“哦,小闲就是你们魂族的圣女,她现在在哪?”

这些灵体都是玄士,连个天尊都没有,更别说道君,周哲的底气也足起来。

“我魂族圣女也是你能随便打听的,你们到底是什么人?”

年长灵体摸不准圣魂是什么,这才没有立刻动手。

“我是你们圣女的大哥!”周哲有些恼火的大声喝道。

“我是小闲的二哥!”安小乐为给周哲增加气势,也跟着大声喊道。

“竟敢冒充我魂族圣女的家人,把他们全部斩杀!”

年长灵体也恼怒起来,不再顾忌圣魂,一百多灵体迅速向两人冲来。

而且每个灵体都凝聚出一把晶莹的青翠小剑,与周哲的金蛇剑相仿。

还没等周哲下达攻击命令,圣魂已经发射圣雷箭。

一顿狂风暴雨般的雷霆,几乎把一百多灵体劈的消散。

“剑阵!”年长灵体立刻大喝一声,手中小剑飞起,他直接钻进去。

其他的灵体也都钻进飞起的小剑之中,迅速组成一个圆环。

周哲这才发现,灵体一共有一百零八个,正好组成大周天剑阵。

而且圣雷箭再次劈在青翠小剑上,竟然被小剑吸收。

“这是天魂木,不惧任何自然之力!”安小乐惊呼道。

那些小剑被雷劈后,不但更加晶莹,而且还在变大。

“那怎么办?”周哲被安小乐喊的不禁一愣。

这些小剑能吸收圣雷箭,也肯定能吸收冰焰。

“我用轻羽飞剑砍!”安小乐信心十足的拿出轻羽飞剑。

还真的能克制,将一把把小剑迅速磕飞。

可是并不能破开大周天剑阵,那些被磕飞的小剑又迅速回归原位。

周哲也把金蛇剑祭出,同安小乐的轻羽飞剑一起,大战大周天剑阵。

两把剑应对一百零八把剑,还是大周天剑阵。

尽管有无数圣雷箭牵制,依旧相形见绌。

而且圆环形剑阵越收越紧,已临近圣魂。

周哲赶紧给圣魂下达命令,让他变幻成麒麟。

虽然冰焰也有可能被小剑吸收,但上万小麒麟总能挡住剑阵。

可是圣魂却无动于衷,依旧激射圣雷箭。

眼看着圆环形剑阵越来越近,周哲不禁更加急切。

再次催促圣魂,可是圣魂依旧不理会他,周哲无奈的只能放弃。

难道是让他自己对付大周天剑阵?可是他拿什么来应对。

周哲望着杀到近前的小剑,忽然想起孟语萱给他的金龙剑。

虽然还没有炼化,但当做普通兵器用总可以吧?

至少能护住自己和安小乐,至于圣魂他就管不了了。

金龙剑的卖相不错,是一把真正的三尺青峰。

全身金光灿灿,剑刃极其锋利,周哲握在手中,顿时气势大涨。

玄体包裹住全身,周哲持剑一步踏出,纵身向一把小剑斩去。

那把小剑竟然迅速躲闪开去,不敢跟金龙剑硬碰。

周哲不禁信心大增,追着一把把小剑劈斩起来。

没有一把小剑敢跟金龙剑硬碰,小剑上明显传递着畏惧情绪。

周哲立刻提升速度,挥舞金龙剑,在圆环形剑阵中穿梭起来。

大周天剑阵很快被冲散,一百零八把小剑在光罩内盘旋一圈后,迅速向上面飞去。

没想到圣魂直接追去,周哲赶紧回到圣魂内。

离开火山底部,天地之力稀薄,他的玄体消耗极大。

让周哲没想到的是,那些小剑离开光罩后,速度居然陡增。

这是什么道理?怎么天地之力越稀薄,小剑的速度越快?

圣魂一直追出山体外,周哲才通过圣魂感应明白是怎么回事。

这些小剑能借助火星上的天地之力,来增加自己的速度。

并不是吸收天地之力,而是飞行时有节奏的振颤。

提示: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

上一章 目录 加书签
新书推荐:元婴期的我,在地球直播摆烂武道长生:从修炼易筋经开始我在霍格沃茨做卷王长生:我摸了系统的鱼十都九曜八极七元六司五老争道果诡术复苏我都大帝晚年了,金手指才来?养生武圣:从泡脚开始过气武林高手重生三十年前长生从七伤拳开始
返回顶部